据市产权处有关人士说,共有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量。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楼服务的设备的。你所说的地下室开发商能够把它作为自行车库,说不定将来开发商能够把它改作其他用途。所以,自行车库不应计入公用分摊面积,若开发商能拿出相关政府批文以及产权证明的开发商能够租或出售。反之虽未公摊但属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