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如果有营业执照的话可以。
参照以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 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
《民诉意见》第 40 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 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 《民诉意见》第 41 条规定,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依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领取了营业 执照,就有当事人资格,可以以分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