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架空层的产权问题,也是目前的一个难点问题。有关人士表示,其难点表现在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的限定。通常来说,架空层的所属问题首先要看购房合同对此有无商定。如果无,则原则上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有权进行使用和收益。而翻阅有关架空层的案例显示,在事先无商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判定架空层隶属开发商所有。 据悉,业主认为架空层应隶属全体业主所有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认为架空层计入了分摊面积。事实上这种认识并不对。有开发商表示,架空层事实上上是不计入容积率的,分摊中也无计入架空层的面积。 不过该人士表示,以后可能架空层会分摊到建筑面积中,也即其权属应隶属业主了。据悉,此前公布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量规范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限定:公共架空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等,层高2.2米及以上计量全部建筑面积,层高不够2.2米的计量一半建筑面积。如果该限定确定出台,则未来业主将为架空层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