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滞在签证是,取得就劳,留学,文化活动等签证的人为其所扶养的配偶与子女取得在日本一起生活的在留资格。
此规定意味着,取得「教授」,「文艺」,「宗教」,「报导」,「投资·经营」,「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转职」,「表演」,「技能」,「文化活动」,「留学」中任意一种在留资格的抚养对象。(仅限于配偶者或者子女)家族滞留签证需要注意的是,原则上为持有以上在留资格的配偶者或子女,不包含其父母,家族滞留签证在就业劳动时须另外申请资格外活动许可。家族滞在签证的审查标准:
申请家族滞留签证必须要证明婚姻关系(子女关系)和抚养能力。家族滞留签证的对象为配偶者或其子女,如果是父母的话其资格不被承认。「配偶者」是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人,不包含配偶者一方死亡或者离婚,非正式夫妻关系也不被承认「子女」一类里包含非嫡出,养子,或被认可的非嫡出子女。另外,配偶者及子女在留期间的生活费是否充足也是需要考虑的。扩展资料:
签证(visa)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