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一级收费标准:
1.00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二级收费标准:
0.7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三级收费标准:
0.45元 平方米·月 (已包含税、费 )
四级收费标准:
0.35元 平方米·月(已包含税、费 )
三、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