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5天内结清劳动关系的规定,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按照15天内结清劳动关系的规定,公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公司已明确跟你约定了结算时间,并没有拖欠工资的主观意愿,也是没有过错的。建议你跟公司提出一次性结算工资的要求,并将法律条款知会公司。如果公司仍不同意,建议你要公司给你书面的结算工资时间约定。如果仍不能按照约定的时间结算你工资,你可以拿这个支付约定,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并要求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