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准则《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B50318-2000)》要求:城市污水处置厂应与寓居区、公共建筑保持肯定的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行业惯例将这一卫生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为300米,即约420亩的土地是直接影响范围,不能再利用。如果是地上式,除了污水处置厂本身占地,也将影响周边土地的利用。300米范围以外的附近周边土地,至少会由于心理作用,而降低对使用者的吸引力,从而或多或少贬值,即不能实现其最高市场价值。 如果是地下式污水处置厂,上部进行绿化造景处置后,不仅能够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而且能够提高观赏价值,甚至能够设计为公园和运动场。外国的地下式污水处置厂甚至位于高档住宅区,上部绿化后为周边环境增色不少。 污水处置厂设计为地下式或半地下式,全封闭并达到零排放水平,能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周边土地不会贬值,也不会影响周边范围的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