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担保物权依担保合同而设立。担保合同是担保物权当事人(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意思表示设定担保物权的双方法律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为担保合同。从合同能否独立存在的角度可以将合同区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是不依赖于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必须从属于其他合同即主合同而存在的合同。之所以要区分主合同和从合同,是因为从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一般也无效。担保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中债权的实现,没有主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即无所谓担保,因此担保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和依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随着主合同产生、变更和消灭,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以上便是主合同未生效担保合同生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