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土壤改良。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对承包地的投入,包括为增加地力进行土壤改良,为方便浇灌修渠、打井、安置噴灌设施,为种植蔬菜搭建大棚等。对承包地投入补偿多少,以什么方式补可以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对承包地投入的补偿应当与其投入的价值相当,投入方不应漫天要价,接受承包地的一方也不应恶意压价,要公平合理,正确处理土地流转中的补偿问题。
耕地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农业资源和不可替代的生产要素。耕地质量事关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核心所在。但是,我国耕地资源紧缺,人均耕地面积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多地少的国情,使我国的农业生产一直维持高投入、高产出模式,耕地长期高强度、超负荷利用,造成耕地质量下降。随之而来的就是农产品产量减少、品质降低,并且污染物超标的土壤中出产的农产品还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净土才有洁食,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体系迫在眉睫。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