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没有送达的,可以反悔;送达的,不可以反悔。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以反悔;调解书虽然已经签字,但是还没有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反悔。 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