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交出公章、营业执照事实上上就是违背了公司章程,也违背了《公司法》关于董事应当履行的相关义务的限定,对于董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情形,公司特别是股东会、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的限定、公司章程的限定可采取肯定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于确实难于解决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诉讼讼要求执行董事返还占用的或者私行拿走的公章、营业执照等。当然,如果公司通过决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在媒体上挂失,以此杜绝执行董事的违法、违规做法,并通过再次刻制公章、申领营业执照等办法加以解决,也是可行的。对于在此期间因落选法定代表人违法占用公章、营业执照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该落选法定代表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