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法定假日。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①、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初期皮肤的组织结构和营养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生育会给孕妈妈的肌肤造成很大的影响,产后肌肤的老化速度会急速加快。皮肤护理医学界认为,孕期及产后的肌肤护理,是女性一生中最重要的肌肤护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