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手续费:
(1)住宅6元/平米;
(2)非住宅10元/平米;
(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3元/平米。
2、土地收益金:房改房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征收;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相应价款15%征收;安居工程房按成交价格的2%征收。
3、登记费:
(1)住宅:80元/套;
(2)非住宅:550元/宗。
4、核档费:私产50元/证;单位产100元/证。
5、营业税: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
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