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修正案(草案)》删除了“晚育奖励”,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奖励产假45天”。即,国家规定98天+河北奖励45天=143天。
同时,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
奖励产假期间,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免费登记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双方无子女的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三种情况可申请生三孩儿
《条例修正案(草案)》显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医学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