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谁先提出离婚,对相应的事实都没有太大影响。
有些离婚当事人认为,谁先提出离婚,谁就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被提出离婚的一方就应多分财产。于是,有的夫妻在感情上确已破裂,但害怕在分割财产上吃亏,宁愿拖着而迟迟不愿提出离婚。有的当事人为了在财产上占便宜,采取软硬兼施手段,诱骗、逼迫对方,甚至不惜虐待、殴打对方,以达到对方先提出离婚的目的。
例如:某公司一副总经理因有了第三者,对妻子的感情疏远,产生了离婚念头。他听人说,先提出离婚的,法院不分给财产。于是,就逼着其妻子向法院提离婚,但妻子不同意,他就威胁说:“你不提离婚,我让你好看的”!还多次殴打女方,将女方赶出家门。最终,女方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查明事实后,认为女方是无过错的一方,准予双方离婚的同时,将其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判归女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