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商店需要以下手续:
1、选择经营场地,需有房产证及进行租赁合同登记,租赁管理费、印花税(业主出),场地需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办理地点是当地工商局。
3、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携带资料: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经营场地证明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4、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5、刻章,包括公章,财务章等,办理地点是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
6、立基本户(主要用于和公司转帐用)。携带资料:个体工商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章。办理地点是方便自己的就近银行。
7、办理消防批复,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场所,申办消防安全许可证时,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内办理完毕,建筑面积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