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的行政组织,包括政府以及有关功效部门(官僚组织)。行政机关资格的获到,应具有下列要求: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准许;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要求;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行政机关要得到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限定。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所属各部、委各直属组织和办事组织;派驻外国的大使馆、代办处、领事馆和其他办事组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省办事处;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如海关、商品检验局、劳改局(处)、公安消防队、看守所、监狱、基层税务所、财政驻厂员、市场管理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