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自卫应该指的是正当防卫,《民法通则》规定正当防卫属于私力救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警察先动手打人,对你本人没有危及到生命财产安全的时候,你可以去告他, 如果警察对你动手并且已经危及到你生命财产安全,你可以出手自卫,但当其停手后(已经不再危及到你生命财产安全)你在还手就不算自卫。扩展资料:符合条件它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