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要要根据两方选择的离婚方式决定。 如果两方都认可离婚那么能够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限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方应当共有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解决离婚登记。 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到哪个法院诉讼是有管辖权的。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并且适用通常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时常寓居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时常寓居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诉讼时已持续寓居2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时常寓居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无时常寓居地,户籍迁出不够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出1年的,由其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