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年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应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犯罪嫌疑人判刑后,会在少管所服刑。
2.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抢劫罪的,是不予刑事处罚的,会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政府收容教养的地点就是少管所。
《刑法》: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