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属实,病假条隶属用人单位指定医疗组织的,按照用人单位限定流程提交病假条,用人单位不允,能够向劳动监察投诉,也能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公司伤病长休工人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决和完善公司伤病工人的休假和复工规则。工人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公司医疗组织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公司审核准许。伤病工人需要转进长休的,根据公司医疗组织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公司劳动判定委员会(小组)作出判定,经公司行政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