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获交通肇事为群众点赞的回答见下2月14日,肥城市王瓜店镇车庙村村民车某将锦旗送到交警大队,表达对民警快速破案还伤者公道的感激之情。2月1日上午,车某到肥城大队交警三中队报案称:1月31日17时许,其父骑电动车在王瓜店镇曹家杭村附近的乡间道路上,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倒,事发后肇事车辆逃逸,其父亲受伤住院治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医院询问伤者具体情况,并实地查看案发现场,确认肇事轿车是从曹家杭村方向出来,由北向南经过案发路口后逃逸。大队随即展开走访,并在附近一家小型家俱厂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黑色“别克凯越”轿车,该轿车前部有碰撞痕迹,车牌号模糊可见鲁413字样,经过案发现场的时间段也基本吻合。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锁定了肇事嫌疑人王某良(男,48岁,肥城市桃园镇屯头村人,某矿职工)。2月2日,民警将王某良传唤至交警三中队,在证据面前王某良交代了自己驾驶轿车撞人后逃逸的事实。2月12日,王某良因交通肇事后驾车逃逸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15日、罚款2000元,事故赔偿也顺利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