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驶证人的实习期最新限定:
1.机动车行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行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在实习期内行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3.实习期内不得行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行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4.实习期内行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行驶证三年以上的行驶人陪同。行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5.A、B类行驶证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行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意外案例警示教育。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时限延长2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或累加(包括其他准驾车型)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行驶资格。注销的不是最高准驾车型记录的,按限定同时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并限行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车管所解决降职业务。C1行驶证实习期被记6分不会延长实习期。记6分延长实习期是针对新获到的A类和B类行驶证而限定的。C1只要在实习期内不被记满12分(记满12分新获到的准驾车型实习资格被注销)便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