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纠纷,打官司是迫不得已的一种方式,还有三种方式可以解决,
第一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和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房屋产权人或相关消费者可以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第二是调解和协商。基层房地产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调解
第三人,在纠纷的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商量达成和解。业主也可以和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
第三种方式是仲裁。房地产纠纷交付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仲裁的优点是快捷,仲裁机构和仲裁庭的成员是由当事人双方自行选定的,有利于减少纠纷双方的对立情绪。要在保修期内通知开发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