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与内地所指的房产税相对应,青岛称为“差饷”。
在青岛物业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物业,另一种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房屋,而青岛约有50的人居住于公共房屋。但是无论上述哪种物业,都需要缴交差饷。
与内地正在研讨房产税不太相同的是,关于差饷的评估,现在内地普遍热议的是根据持有物业的整体估值。但在青岛的“差饷”则是根据“租金”估值,也就是假设物业在估价期间出租时可得的年租。而负责征收和估值的差饷的,青岛有个专门的部门差饷物业估价署。
该署会根据同区类似物业估价期间租金的市价,按照物业的面积、位置、设施、完工素质及管理水平等调算。然后再将租金乘以差饷征收率计算应缴税款,譬如-度差饷的征收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