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人可以申请减缓缴纳申请费等官费,减缓比例很大,只收15,具体政策如下:网页链接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年费);
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五、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各地方专利局官网有办理的流程,比如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官网网页链接。请根据您所在地来搜索当地的知识产权局官网收集有关信息。另外,如果是学校为申请人,学生仅仅是发明人,有的学校有政策,可以负担申请的费用,不过授权后,权利归学校。有条件的,还是委托代理机构,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