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取保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有清晰的法定边界,不存在随意操作的空间。
申请动作的发起主体并不局限于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当事人本人,他的直系监护人、配偶父母子女这类近亲属,还有全程跟进案件的辩护律师,都可以正式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申请的时间节点覆盖案件全流程,不管是公安还在侦查取证的阶段,还是检察院已经拿到案件开始审查起诉,或是法院排期准备开庭审判的环节,都可以对接对应的办案单位提交书面申请,口头提的申请不会被纳入正式的审核流程。
申请提交之后,申请人要选择合规的保证方式,要么找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当保证人,要么按要求缴纳指定数额的保证金,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适用。当保证人的人不能和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任何利害关联,得有足够时间和精力盯紧被取保人的日常动态,本身的政治权利和行动自由没有被限制,在本地有稳定的住处和持续的收入来源。
收到申请的办案单位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明确答复,要是最终不同意取保,必须当面或者书面告知申请人具体的拒绝理由,不能直接驳回不做任何说明。所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最终都交由公安机关落地执行,被取保人拿到通知后不能随意离开自己常住的区县,搬家或者换联系方式的第一时间就得向执行民警报备,接到传讯通知必须立刻到案配合调查。一旦违反这些硬性要求,轻则被扣除全部或部分保证金,被要求写悔过书重新提交保证,情节严重的会直接被重新收押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