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未交社保能去起诉吗
[律师回复] 不少劳动者遇到供职过的公司已经完成注销、才发现对方在职期间没给自己缴纳社保的情况,想直接到法院起诉往往会走不通,这类纠纷不能跨过法定的前置步骤直接进入民事诉讼流程,得顺着合规的路径一步步推进。
你可以先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取这家公司的全套注销档案,把整个注销流程的实际情况摸清楚。如果查到这家公司没有走完合法清算流程就直接办了注销手续,按照现行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则,你不用再找已经消失的空壳公司,直接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还有公司实际控制人追责就可以。
社保的补缴本身属于行政部门的强制征收职责范围,你要先带着相关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去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或者负责社保征缴的税务部门提交投诉材料,由这些公权力部门直接向对应责任主体追缴欠缴的社保费用。要是因为公司已经注销、社保账户没法恢复,实在没法完成补缴,导致你实实在在产生了医保没法报销、退休后没法领对应养老金这类直接待遇损失,就可以拿着行政部门出具的没法补缴的相关凭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赔偿你对应的实际损失。
要是公司走了看似完整的清算注销流程,但清算组当初根本没有把你这类社保相关的债权纳入清算通知范围,导致你的合法权益没有在清算环节得到清偿,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清算组成员,要求对方承担对应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