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需要共同诉讼吗
[律师回复] (一)对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若认为自身权益与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相关,可自主决定是否以起诉方式参与诉讼,要权衡参与诉讼可能带来的时间、精力成本与维护权益的必要性。
(二)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如果收到法院依职权发出的参加诉讼通知,应考虑案件处理结果与自身法律上利害关系的紧密程度,决定是否参加;也可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以维护自身利益,但不参加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