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需要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金额普遍划分为四个层次:即8,000元人民币、6,000元人民币、4,000元人民币及2,000元人民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者,均可依法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用:
首先,当个人的人格权遭到侵犯时,个人人格权益是由法律赋予的,以人格利益为核心内容,构成了一种独立的法律人格,并且它与主体人格紧密相连,无法分割,这就构成了人格权。
其次,如果特定的身份权力得到了确认,但却遭受到了侵犯,那么受害者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再者,当财产权受到侵害时,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此外,如果对已故人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进行了侵犯;或者对已故人士的隐私以及对已故人士的遗体进行了侵犯;或者对已婚夫妇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行了侵犯,都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最后,如果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的人格权受到了损害,并给其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尽管受害方选择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并不妨碍其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