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了租赁出去的房子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破产期间租赁房产的处置问题,需要全面权衡多方面的因素进行深入研究和细致分析。通常来讲,在企业破产申请启动后,仍需尊重并维护已经租出的房产与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若租赁合同系在破产申请之前依照法律规定签订,那么从原则上来讲,破产管理方有义务继续履行该项合同。
然而,若继续履行此合同将对破产财产造成负面影响,破产管理方亦有权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在破产清算的全过程中,这部分租金收入有可能被纳入到破产财产之中,进行统一的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