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住房究竟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夫妻离婚的时候,住房分配得看具体情况来处理。
要是住房是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登记在这一方名下,那通常房子就归这一方,另一方没办法分。不过要是婚后有一起还房贷的部分,这共同还贷的金额以及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了。这种情况下,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先由夫妻双方协商怎么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判决时通常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有可能让一方得到房子,然后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也有可能把房子拍卖、变卖,对卖房子得到的钱进行分割。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出钱一方子女的名下,那就看作是只赠与自己子女,这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就看作是赠与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双方父母都出钱买了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可以认为夫妻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按份拥有房子,不过要是有其他约定就另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