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民间欠款怎样处理
[律师回复] 在离婚的过程中,民间欠款的处理是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关键在于区分这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两人都得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像那种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都算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一般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这些债。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夫妻双方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决了。
而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在结婚前就欠下的,或者一方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需要,而且债主也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借的,那这债就只能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另一方不用管。
在处理这些民间欠款的时候,夫妻双方都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这债务到底是什么性质,像借条、转账记录、债务用途的证明这些都能派上用场。要是双方对债务性质和怎么分担达不成一致,就可以走法律诉讼的途径,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和判决。建议大家在处理这类问题时,要及时收集好证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