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想离婚,去法院起诉是否行得通
[律师回复] (一)当一方想离婚但无法与另一方协商一致,或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不成共识时,可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注意准备充分且真实有效的证据。
(二)面对法院的调解,双方应积极参与并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若有法定离婚情形,要重点说明。
(三)若首次起诉未被判离,原告等待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要收集能够增强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