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同意离婚,该怎么去处理
[律师回复] 1、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打离婚官司来解决问题。
2、打离婚官司得向有权力管这个案子的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通常是去被告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要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和他经常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经常居住的地方的法院来管。起诉的时候,要给法院交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起诉状里面得写清楚原告和被告的个人信息,还有自己的要求(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之类的),以及事情的经过和理由(比如说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而相关的证据是用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有:一方重婚或者和别人住在一起、对家庭成员实施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这些坏毛病,怎么劝都不改、因为感情不好分开住满两年等。
3、法院收到案子后,会先试着调解。调解在整个离婚官司的过程中都会有。要是调解成功了,双方可能会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然后由法院出调解书,这个调解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作用是一样的。要是调解不成功,法院就会进行审理,然后做出判决。一般来说,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时间是六个月,简易程序是三个月。要是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且没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原告要等六个月之后才能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