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作为执行依据明显错误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拿到一份明显存在内容偏差的生效判决书,还被法院当成启动执行程序的直接依据,普通当事人不用慌,我国现有司法体系里早就铺好了明确的救济路径,不同执行进度下的操作规则完全不一样,选对对应方式才能少走弯路。
执行程序还没走完的阶段,你或者对应案件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整理好书面的异议材料递交给当下承办执行案件的法院就行。提异议的时候要把这份判决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它不能作为合法的执行依托写清楚,附上对应的佐证材料,法院会对这份申请做正式审查,之后给出裁定结果,要么调整错误的执行动作,要么直接撤销原先不符合规定的执行安排。要是你的异议申请没得到支持,从法院把驳回裁定送到你手上的那天算起,十天之内带着全部材料找上级法院申请复议就行,不用重复提交之前已经交过的基础证据。
要是整个执行流程已经全部走完,财产都已经处置分配到位,就不能再走执行异议的常规渠道。你可以走审判监督的相关流程,在这份判决或者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把你手里能证明原审事实认定出错,法律适用不对,或者原审审判流程本身就不合规的全部材料递上去,申请法院重新审理后撤销或者调整原来的生效判决。如果错误执行已经实实在在给你的合法财产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刚好符合国家赔偿法列明的对应情形,你可以直接向对应的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赔偿申请,要求对方返还被不当执行的财产,恢复原有财产状态,或者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对应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