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土地赔偿女儿有份吗
[律师回复] 结论:
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分配中,女儿是否有份需分情况判断,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常有份,出嫁且户籍迁出、在新居住地有相关权益的一般无份,在新居住地无权益且在原组织保留权益的可能有份。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征地补偿分配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至关重要。户籍以及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等是认定成员资格的关键因素。当女儿户籍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且长期在此生活、参与生产经营,表明其与该组织有紧密联系,依法应享有补偿份额。而当女儿出嫁且户籍迁出,在新居住地已获得承包地等权益,意味着其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联系已切断,一般不再享有原组织征地补偿份额。不过,若在新居住地未获相关权益且在原组织保留一定权益,基于公平和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考虑,也可能分得征地补偿,具体依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若对征地补偿分配中女儿份额问题还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