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的担保期限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自行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这赋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决定权,可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保证期间。
(2)若约定出现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类似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等内容,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种规定避免了模糊约定可能带来的纠纷。
(3)若未约定主债务履行期限,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这为未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的情况提供了计算保证期间的标准。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若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债务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明确了保证期间内不同行为的法律后果。
提醒:
债权人和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时应明确具体,避免出现视为无约定的情况。债权人要注意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免除责任。不同案情下保证期间的认定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