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未离婚同居所生孩子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遇到配偶没离婚就和外人同居还生了孩子的情况,第一反应都是先骂第三者,但其实这件事要拆成两部分分开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先说说这个婚外生的孩子的问题,很多人误以为这种非婚生的孩子身份不正,不该享受正常孩子的待遇,其实法律上完全不是这么规定的。非婚生子女和夫妻双方婚内生的子女享有的所有法律权利完全一样,孩子的亲生父母双方,都必须对孩子尽到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如果孩子跟着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没直接带孩子,就要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一直给到孩子满十八周岁,或者孩子满十六周岁、能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独立生活为止。至于孩子到底归谁抚养,两个人可以先坐下来商量,商量不出一致结果的,就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照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孩子成长的原则,结合两个人的经济条件、平时谁带孩子更多、八岁以上孩子自己的真实意愿这些细节来判决。
然后回到你和配偶的婚姻关系里,你作为完全没过错的一方,完全可以拿着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因为配偶和别人同居的事,你最终选择离婚,你可以明确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要求,里面既包括你这边因为这件事产生的物质损失,也包括精神层面的损害赔偿。要是发现配偶和第三者对外一直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这已经不是普通出轨同居的范畴,很可能触犯了重婚罪,你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另外还要提醒你,配偶在和第三者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是可以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则处理的。要是你发现对方瞒着你,把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大笔转给了第三者,你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把拿到的财产全部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