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传票送达后是不是得去
[律师回复] 1、收到离婚传票后,按道理是要去的。传票是法院发出来的正规书面文件,就是要求被传唤的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方去参加诉讼活动或者做其他和诉讼有关的事,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2、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法院是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判决的。一旦缺席判决,被告就没机会在法庭上为自己说话、提供证据、对证据发表意见,也就没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此时法院可能只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说法来审理案件并下判决,这样对被告很不利。
3、要是被告因为一些正当原因没办法按时到法庭,像突然得了重病住院,或者遇到了没法抗拒的事情,就得赶紧跟法院讲清楚,并且拿出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把审理时间往后延。法院审查后觉得理由说得过去,就会同意延期。
4、要是原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会按照原告自动撤诉来处理。要是被告在这个时候提出反诉,法院也能在原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判决。所以说,收到离婚传票后,除非有合理正当的理由,最好还是按时去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