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拒给对方钱,法院会采取什么手段
[律师回复] 在离婚案件里,要是有一方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给对方支付款项,法院有不少执行办法。
法院会先给不履行义务的人发执行通知,让他在规定时间内把该给的钱付了。要是这人还是不配合,法院就能去查他的银行账户,把账户冻结,还能把里面的钱划走。这就好比直接把他的“钱袋子”管起来,让他不得不还钱。
要是银行账户里的钱不够,法院还能把他的财产,像房子、车子这些给查封、扣押。然后把这些财产拿去拍卖或者变卖,把卖来的钱给该拿的人。
要是有人偷偷藏财产或者把财产转走,想逃避还钱,法院可不会轻饶。会对他罚款、拘留。要是情节特别严重,还会被当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处理,要吃刑事处罚的苦头。
还有一招,法院会把不还钱的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上了这个名单,生活可就受影响了。比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也不能在高档宾馆、酒店消费。这样一来,他生活和工作都会不方便,就会想着赶紧把钱还上。
给大家提个醒,生效法律文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必须得遵守。要是不想惹上这些麻烦,还是老老实实按照文书要求履行义务。要是对判决有意见,也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