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立遗嘱后若后悔可不可以变更
[律师回复] 1、老人立了遗嘱之后要是后悔了,是能够对遗嘱进行变更的。遗嘱其实就是立遗嘱的人单方面的意思表达,反映出老人对自己财产要怎么处理的想法。在老人去世之前,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老人是可以撤销或者改变自己之前立下的遗嘱的。
2、变更遗嘱有好些办法。要是之前立的是公证遗嘱,老人可以去公证处重新立一份新的公证遗嘱,新的公证遗嘱会把原来那份给替换掉。要是之前立的是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这类不是经过公证的遗嘱,老人也能另外立一份新遗嘱,用新遗嘱来改变原来遗嘱的内容。而且,按照法律规定,要是立了好几份遗嘱,内容还相互矛盾,那就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是最后立的遗嘱,不管是什么形式,都会优先采用。
3、但变更遗嘱得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就拿自书遗嘱来说,得由老人自己亲笔书写、签名,还要写上具体的年、月、日;代书遗嘱得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个人代写,然后老人、代写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且写上具体的年、月、日等。只有按照法定形式来,变更后的遗嘱才会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