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和女儿财产如何分
[律师回复] 离婚财产分配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先把不同性质的财产彻底划清边界,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子女名下的专属财产完全不参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这部分财产包括长辈单独赠与子女的压岁钱,子女自己获得的奖学金等,归子女个人所有,离婚后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保管。代管人不能随意处置这些财产,仅能在涉及子女学费,医疗开支等直接为子女谋利的场景下动用。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先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子女随女方共同生活,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向女方作出合理倾斜。女方平时在家务抚育,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更多精力的,离婚时还可以向男方提出经济补偿主张,男方需要依法支付对应补偿。
如果男方存在私自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共同财产,或是伪造虚假债务试图侵占女方财产的行为,女方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男方少分甚至不分对应部分的财产。
你可以先逐一梳理清楚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和子女个人财产的具体范围,优先和对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再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