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完成后是否可撤销
[律师回复] 不少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后,中途因为和单位私下协商和解,或是发现自己准备的关键材料有遗漏,会想着直接把申请撤回来。这种操作能不能行,完全要看你走到了整个流程的哪一步,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社保行政部门还没正式作出工伤认定的最终结论,你完全可以主动提交书面的撤回申请。至于能不能获准,行政部门会结合你提交的材料完整度、案件的核查进度这些实际情况来判断,不会随便直接拒绝,也不会无理由直接放行。要特别提醒一句,要是你没有合理的正当理由,撤回之后又就同一件事重新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社保部门大概率会直接不予受理,这点一定要提前想清楚,别为了一时的便利反复折腾。
要是社保部门已经正式出具了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那这份文书本身属于具备公共效力的行政行为,你作为申请人是没有办法直接要求撤回的。如果你只是单纯对认定结果不满,觉得结论有错误,可以在拿到决定书的当天开始算60天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6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定的救济程序来纠正错误的认定结果。要是当初你是靠伪造病历、虚构劳动关系这类弄虚作假的欺诈手段骗到的工伤认定,社保行政部门后续查实之后,完全可以直接依法撤销这份认定决定,同时还会追回你已经领到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