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师,我之前代帐公司三个股东闹矛盾了,之前公司财务一直抓在法人手上,公司现金也在法人手上,对帐也主要是法人跟我对帐。公司初期经营管理不是很规范,法人说这家钱收了是现金或那家供应商付了现金我就直接记帐了,由于没有坐班会计没能及时完善手续,现在股东之间闹矛盾请了事务所做审计,事务所发现了现金收付货款不规范让法人补签字,法人死猪不怕开水汤不肯签字了,我跟事务所说如果法人不签字,那就把他没签字的往来帐调回,事务所说他们不好调,最后没办法我写了个声明,声明所有的现金都在法人那,所有的客户和供应商款项都由法人经手,我是代帐会计根本也不认识客户和供货商,所有业务也不曾参与,只是记帐而已。
[律师回复] 对于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的会计凭证,您是有权利拒绝并退回的,您现在涉及到会计处理不当的问题,民事、行政、刑事责任都有可能触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