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取保流程是什么样
[律师回复] 看守所羁押阶段想要争取取保候审,整个办理逻辑要紧扣现行刑事诉讼的规则推进,没有走对环节很可能耽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提交申请的主体没有硬性限定必须是律师,被羁押的本人、其父母子女配偶等近亲属,或是法定监护人、委托的辩护律师,都可以对接当前直接办理该案件的办案单位,要么是前期侦查的公安,要么是已经接手的检察院,准备好书面的申请材料,附上能支撑取保正当性的佐证,比如重症就医的完整病历、怀孕的医院诊断文书,提前明确是选择保证人担保还是保证金担保。
办案单位收到申请后,要在法定的三天时限内给出明确的处理结果。内部核查的标准完全对照法律列明的情形,比如涉案情节对应的量刑大概率是管制拘役这类轻刑,或是确定采取非羁押措施不会出现串供、逃避侦查的风险,符合要求的就会出具正式的取保文书,当面告知申请人后完成签字确认。
确定取保的当事人要落实担保要求,保证金的金额会结合案件的危害程度、当地日常收入水平划定,最低不会低于法定的起步线。后续统一由属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当事人办完释放手续后就能离开看守所回到正常生活环境。取保期间要遵守各项约束要求,没有提前报备不能随意离开长期居住的区县,更换常住地址要第一时间向监管民警告知,要是违规违反相关要求,已缴纳的保证金会被扣除,严重的还会被重新带回看守所羁押。
要是取保申请没有通过,办案单位会出具书面的驳回说明,相关权利人后续可以依照法定流程提出异议,启动对应的权利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