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才算刑事无罪行为
[律师回复] 大家日常接触到的刑事层面无罪认定,完全没有官方固定的“刑事无罪行为”说法,实际可以划分成两类完全不同的情况。
第一类是从行为本质上就和犯罪不沾边,从始至终根本不可能成立犯罪。要么是完全达不到刑法规定的犯罪成立的必备条件,比如完全不能辨认自身行为的精神病人做出危害举动,单纯只是脑子里想过违法的念头没落到行动上,或者完全没法预见的意外事件,都不会被算作犯罪。要么是行为本身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从根源上没有社会危害性,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履职行为,在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被害人自愿做出的有限度承诺,都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第二类是经过法院正式审理后给出的无罪宣告,一部分是法院核查后确认行为确实不满足犯罪的构成要求,直接给出无罪判决,另一部分就是大家常听到的疑罪从无,控方提交的证据达不到定罪的标准,没法确定被告人确实有罪,法院就会依法做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要特别区分开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比如犯罪已经过了法定追诉时效,按照特赦令免除处罚,或者审理阶段被告人已经死亡,这类情况里行为本身已经满足犯罪的所有构成条件,只是法律不再继续追究责任,不属于真正的无罪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