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曾经在本村有粮田、不欠农业税、后来二轮承包沒分到地、后来又迁回、现在居住村里、是村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吗
[律师回复] 仅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不能简单认定是否为村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符合成员认定的因素
户籍因素:曾经户口在本村,后来又迁回,且现在居住村里,在户籍上有一定的关联性。部分地区在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会将户籍作为重要依据之一,有本村户籍是成为成员的一个基础条件。
历史关联:曾经在本村有粮田,说明与村集体的土地存在过历史上的承包关系,并且不欠农业税,履行了相应的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义务关系。
可能影响成员认定的因素
二轮承包未分到地:二轮承包时没分到地,可能会被一些人认为与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关系中断。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不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未分到地可能有多种原因,如当时的政策规定、家庭人口变动等,需要进一步分析具体情况。
各地认定标准差异:不同地区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存在较大差异。有些地方可能更注重户籍和实际居住情况,只要户口在本村且长期居住,就认定为成员;而有些地方则会综合考虑土地承包关系、是否依赖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等因素。例如,某些地区规定,即使户口在本村,但如果长期在外工作生活,不依赖集体土地生产生活,也可能不被认定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