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执照小厂发生工伤,赔偿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一)发生工伤后,职工与非法用工单位可自行协商赔偿,明确赔偿项目,像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赔偿金等。
(二)协商失败,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非法用工行为。
(三)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四)依据相关办法,向非法用工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赔偿金等法定赔偿。
(五)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