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疾病会判离婚吗
[律师回复] 1、很多人误以为伴侣身患重病就能直接向法院申请离婚,实际上现行法律里从来没有把一方患病单独列为必须判决离婚的条件。法院判断要不要准许两个人解除婚姻关系,唯一的核心标尺是两个人的感情是不是已经完全没办法修复彻底破裂,和其中一方当下的健康状态不存在绑定的必然联系,所有裁判的细节都要对应具体的法定情形来判定。
2、要是手里没有能证明对方婚内重婚出轨同居、长期家暴虐待遗弃家人、有赌博吸毒这类恶劣习惯屡教不改、两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开居住满两年这类明确符合法定判离的证据,单纯只拿女方生病当理由去起诉要求离婚,法院接手案件之后首先会优先做调解工作,尽量引导双方化解矛盾修复关系。要是最后调解没能达成共识,起诉方也拿不出任何能证明两人感情彻底破碎的实质证据,法院大概率会直接驳回离婚诉求,判决不准予解除婚姻关系。
3、要是女方得的是在结婚前就已经被确诊、却刻意在领证前向男方隐瞒的重大疾病,男方不用走常规的离婚起诉流程,从自己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这件隐瞒事的那天开始算,一年之内都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销这段婚姻。婚姻一旦被判定撤销,从最开始领证的那一刻起就不具备法律层面的婚姻效力,相当于两个人从来没有过合法夫妻的身份,完全不知道实情的无过错一方还可以向对方索要对应的损害赔偿。
4、要是女方患病的后续发展确实一步步耗空了夫妻之间的感情,比如患病之后另一方长期不肯履行夫妻之间该有的扶助供养义务,两个人后续确实因为感情完全不和分开居住满两年,男方手里也握有足够扎实的证据把这些事实坐实,法院做完调解工作确认没有任何挽回余地之后,也可以判决准许双方离婚。走到离婚分割相关权益的环节时,如果女方因为治病开销太大、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导致离婚之后直接陷入生活困境,具备足够负担能力的男方要给对方提供合适的经济帮扶,帮扶的具体形式和金额先由两个人自行协商定夺,协商不出统一结果的再由法院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作出判定。
5、目前不少基层裁判实践中还存在对患病配偶权益保障界定模糊的情况,后续随着家事裁判精细化程度不断提升,这类涉及弱势患病方的婚姻处置规则,还会进一步在情理和法理的平衡上形成更明确的裁量标准。